注意事項:請務必詳閱與深入瞭解以下內容!
我們有義務告訴您以下事項,請您仔細的閱讀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洽詢工作人員,我們也會將此備註說明內容,詳列於旅遊合約書中。
一、為確保旅客及船舶航行的安全,船長有權依當時的天氣、冰區狀況作行程調整。
二、取消注意事項:
(1)於出發前3個月取消行程者,全額不退款。
郵輪行程之取消及違約金
1. 參團旅客若已確認訂位,無法接受任何船艙變更需求;若參團旅客欲取消行程,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取消日期及相關事由等通知,方為有效。
2. 取消規定:
A. 旅客於181天(含)前解除契約,將收取旅客全額團費之 10% 為取消費用。
B. 旅客於180~91天(含)前取消,將收取旅客全額團費之 40% 為取消費用。
C. 旅客於90~61天(含)前取消,將收取旅客全額團費之 70% 為取消費用。
D. 旅客於60天(含)後取消,將收取旅客全額團費之 100% 為取消費用。
•請注意郵輪公司一律嚴格執行180天內取消罰則,不接受任何理由,包括本人生病、親友生病、更 換旅客姓名等任何原因要求將取消罰金退費、轉讓或折抵,COVID-19陽性相關之因亦已不列入排除條件,皆不成為退費理由,支付訂金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接受公佈之取消罰則。請務必於啟程前投保旅遊相關保險。
• 對於啟航日前 30 天內提出的取消通知、未出現或中段放棄行程未完成航行的旅客,一律不予退款。
旅行責任
• 感謝您讓我們為您提供此旅行服務的機會,但我們要提醒你!您個人在外旅行的去機場交通時間、在航空站 通關、旅館接送會合、遊程集合時間、自行在外逛街用餐等,皆請注意時間、個人安全、証件隨身、尊重當 地文化習慣,讓自己快樂旅行、平安回家。
• 行程中如提供之交通、住宿或其他旅遊相關服務的公司或個人的疏忽或遺漏或因自然現象、疾病、戰爭、隔 離、罷工、警察或海關/衛生當局的干預或任何其他我們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導致的傷害、損失、事故、延遲 或任何其他非常規情況,我們會儘量提供協助,但我們將不承擔責任。
• 我們保留更改任何旅遊行程的權利,當我們認為這將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時。我們不承擔必要的簽證或疫苗 及個人健康的責任